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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ACCP专题报导:食品的危害及预防措施(二)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04-04-30  浏览次数:1815
危害:能导致食品不安全消费的生物、化学或物理的因素。危害仅指食品中能引起人致病或损伤的状态或污染。包括:生物学的、化学的或物理的特性。不包括在食品中发现存在昆虫、毛发、污物和腐败。

1 生物的危害
生物的危害包括有害的细菌、病毒、寄生虫。食品中的生物危害既有可能来处于原料,也有可能来自于食品的加工过程。
微生物种为繁多、分布广泛,被划分成各种类型。食品中重要的微生物种类包括:酵母、霉菌、细菌、病毒和寄生虫。一般而言,酵母、霉菌不引起食品中的生物危害(虽然某些霉菌产生有害的毒素——化学危害),只有细菌、病毒、寄生虫能引起食品的生物危害,使食品不安全。

1.1 细菌的危害
细菌危害是指某些有害细菌在食品中存活时,可以通过活菌的摄入引起人体(通常是肠道)感染或预先在食品中产生的细菌毒素导致人类中毒。前者称为食品感染,后者称为食品中毒。由于细菌是活的生命体,需要营养、水、pH值、温度以及空气条件(需氧、厌氧或兼性),因此通过控制这些因素,就能有效地抑制、杀灭致病菌,从而把细菌危害预防、消除或减少到可接收水平一符合规定的卫生标准,例如,控制温度和时间是常用且可行的预防措施一低温可抑制微生物生长;加热可以杀灭微生物。

(1) 细菌的种类。致病菌的生长特征和来源是进行危害分析的基础。根据细菌有无芽孢分类可分为革兰氏阴性杆菌和革兰氏阳性球菌和杆菌。
1)革兰氏阴性杆菌。不产芽孢,主要来源于粪便。空肠弯曲杆菌(Campylobacter spp.);耶尔森氏肠球菌(Burcella abortis);沙门氏菌属(Salmonlella spp.)[如鼠伤寒沙门氏菌(S.typhimurium)]、肠炎沙门氏菌(S.enteriditis);志贺氏菌属(Shigella spp.);大肠埃希氏杆菌(Pathogenic escherichia coli),[如O157:H7大肠杆菌(E.coliO157H7)]。
2)革兰氏阳性球菌和杆菌。产生芽孢,与环境(如土壤污泥)相关的弧菌(Vibrio spp.);蜡样芽孢杆菌(Bacillus cereus)、单核细胞增生性李斯特菌(Listeria monocytogenes)、产气荚膜梭菌(Clostridium perfringens)、肉毒梭菌(Clostridium botulinum)、金黄色葡萄球菌(Pathogenic staphylococcus aureus)。
弧菌属,如霍乱弧菌、副溶血性弧菌、其他弧菌、单核细胞增生性李斯特菌属海产品中自身原有的细菌;沙门氏菌、志贺氏菌、致病性大肠杆菌、金黄色葡萄球属海产品中的非自身原有的细菌。
芽孢是细菌在生命中周期中处于休眠阶段的生命体,相对于其生长状态下营养细胞或其他非芽孢菌而言,对化学杀菌剂、热力或其他加工处理具有极强的抵抗能力。处于休眠状态下的芽孢是没有危害的,但一旦食品中残留的致病性芽孢菌的芽孢在食品中萌芽、生长,即会成为危害,使食品不安全。因此,对此类食品的微生物控制必须以杀灭芽孢为目标,显然用于控制芽孢的加工步骤要比控制非芽孢菌需要的条件要严格得多。

18.1.2 病毒的危害

病毒到处存在,呈非生命体形式的致病因子;自身不能再增殖;个体小,用光学显微镜看不见。病毒的外膜为蛋白质膜,内部为核酸核。病毒通常被称为“细胞内的寄生体”。
当病毒附着在细胞上时,向细胞注射其病毒核酸并夺取寄主细胞成分,产生成百万个新病毒,同时被坏细胞。病毒只对特定动物的特定细胞产生感染作用。因此,食品安全只须考虑对人类有致病作用的病毒。很少量的病毒就可致人生病。病毒在食品中不生长,不繁殖,不会对食品产生腐败作用。病毒能在人体肠道内、被污染的水中和冷冻食品中存在达数个月以上。

(1)病毒的种类及污染食品的主要途径。与食品相关的病毒主要为肝炎A病毒、诺沃克病毒(Norwalk Virus)、疯牛病(BSE)病毒和口蹄疫(FMD)病毒等。病毒污染食品的主要途径:
1)环境污染能使产品受病毒污染。牡蛎、蛤和贻贝等滤食性贝类能从水中摄取病毒,积聚在粘膜内并转移到消化道中。当人们食用整只生贝时,也就同时摄食了病毒。此外,熟制品受生品的交叉污染或员工的污染,也可能使食品携带病毒。
2)灌溉用水受污染会使蔬菜、水果的表面沉积病毒。一般而言,生食的食品都有类似问题。
3)使用污染的饮用水清洗或用来制作食品,食品会受病毒污染。
4)受病毒染的食品加工人员因不良卫生习惯,使用厕所后未洗手消毒而使病毒进入食品内。

(2) 病毒的危害特性及控制措施
1)A型肝炎病毒(Hepatitis A Virus)。该病毒在较低温度下稳定,但在高温下可被破坏,所以肝炎多发于冬季和早春。此病毒可在海水中长期存在且在海洋沉积物中存在一年以上。生的和熟的蛤、牡蛎和贻贝都曾与引发A型肝炎相关,其中包括捕自被认可捕捞域内的贝类。A型肝炎的症状包括:虚脱、发烧、腹疼、病情可继发为病人出现黄疸。病情可轻(年幼的孩子往往无症状)可重。死亡率低,主要发生在老年人和有潜在疾病的人身上。1988年上海流行的A型肝炎,约有29万人感染,其原因是人们食用了被污染而又未被彻底加热的毛蚶。
A型肝炎引起的危害可通过彻底加热产品和防止产品加热后交叉污染来预防。但A型肝炎病毒比其他类型更耐热。实验表明,牡蛎受污染后,其体内A型肝炎病毒需经63℃加热19 min方能失活。因此,在加工中仅将贝类用蒸气加热至张壳并不足以使A型肝炎病毒失活。
2)诺沃克病毒(Norwal Virus)。该病毒被认为是引起非细菌性肠道疾病(胃肠炎)的主要原因。据报道,1976~1980年来42%非细菌性胃肠炎的发生是由 Norwal病毒引起的。Norwal病毒引起的疾病与食用蛤(生的和蒸的)、牡蛎有关。其症状为:恶心、呕吐、腹泻、痉挛和偶尔发烧。该病毒引起的危害要通过充分加热产品和防止加热后的交叉污染来预防。
3)疯牛病病毒。该病毒被认为是20世纪90年代以来头号食源性致病病毒。疯牛病是牛的一种高致死性神经系统疫病,不仅造成对养牛业的严重危害,而且可能与人的新型克雅氏病(nvCJD)的发生有关,对公共卫生和人类健康产生巨大影响。人可因食用BES病牛的产品而成被感染。
4)口蹄疫病毒。该病毒是感染偶蹄动物且能致病的病原体,该病毒不仅对偶蹄动物造成严重危害,而且对人也能感染,主要对手、足、粘膜等造成损伤。

1.3 寄生虫的危害
(1)寄生虫的种类。寄生虫是需要有寄主才能存活的生物,生活在寄主体表或其体内。世界上存在几千种寄生虫。只有约20%的寄生虫能在食物或水中发现,所知的通过食品感染人类的不到100种。通过食物或水感人类的寄生虫有两类:寄生蠕虫和原生动物。寄生蠕虫包括线虫(Nematodes/round worms)、绦虫(Cestodes/tape worms)、吸虫(Trematodes/flukes)等。原生动物包括痢疾阿米巴(Entamoeba histolytica)、肠伯氏鞭毛虫(Giar-dia lamblia)等。这些虫大小不同,从用肉眼看不见到几英尺长。
(2)寄生虫的危害特性及控制措施。对大多数食品寄生虫而言,食品是它们自然生命循环的一环节(如鱼和肉中的线虫)。当人们连同食品一起吃掉它们时,它们就有了感染人类的机会。寄生虫存活的最重要两个因素是合适的寄主(不是所有的生物都能被寄生虫感染)和合适的环境(温度、水、盐度等)。

寄生虫可以通过寄主排泄的粪便所污染的水或食品传递。防止通过粪便污染向食品传递寄生虫的方法可以包括:食品加工人员的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人类粪便的合适的处理,严禁用未处理过的污水为作物施肥,合适的污水处理。
消费者是否受到寄生虫的危害取决于食品的选择、文化习惯和制作方法。大多数寄生虫对人类无害,但是可能让人感到不舒服。寄生虫感染通常与生的或未煮熟的食品有关,因为彻底加热食品可以杀死所有食品所带的寄生虫。在特定情况下,冷冻可用来杀死食品中的寄生虫。然而,消费者生吃含有感染性寄生虫的食品会造成危害。

2 化学的危害
化学污染可以发生在食品生产和加工的任何阶段。化学品(如农药、兽药和食品添加剂等)适当地、有控制地使用是没有危害的,然而当使用失控或过量就会对消费者形成危害。化学危害的控制可以通过标签、控制使用量、原料监控来完成。化学危害可分成三类:天然的化学物质、有意加入的化学物质和无意或偶然进入食品的化学物质。

2.1 天然的化学物质
这类化学物质来源于植物、动物和微生物中,虽然有些天然化学物质在起源上是生物的,但传统上被分类为化学危害。如:金枪鱼的腐败导致产生有毒的组胺和相关的化合物,某种坚果在易感染人群中产生过敏反应,生长在谷物上的某些霉菌可以生成毒素(如黄曲霉素),贝类食用一些微生物后产生的毒素等。
天然的化学物质主要包括:霉菌毒素(如黄曲霉毒素),鲭鱼毒素(组胺),鱼肉毒素(Ciguatoxin),蘑菇毒素(Mushoom toxins),贝类毒素:麻痹性贝类毒素(PSP),生物碱(Pyrrolizidine)。

2.2 有意加入的化学物质
这些化学物质是在食品的生长和销售过程中有意加入食品的。有意加入的化学物质,当根据建立的安全水平使用时是安全的,如果超过安全水平使用就是危险的。有意加入的化学物质(如食品添加剂)在用于食品之前必须得到许可。在使用一种新的食品添加剂时,食品加工者应该遵照有关法规的使用规定使用。如食品中添加色素(FD8C黄第5号)或亚硫酸盐(防腐剂),在敏感人群中会产生过敏反应;高浓度使用亚硝酸钠(防腐剂)或维生素A(营养添加剂)会使食品有毒。
有意加入的化学物质主要包括:1)食品添加剂,指在食品生产、加工、制备、处理、包装、运输或封存过程中,为了达到某种期望的结果,不管其是否具有营养价值,直接或间接地加入到食品或其副产品中来影响食品特征的物质。如保水剂、保鲜剂、防腐剂(如亚硝酸盐和亚硫酸盐)和酸度调节剂等。2)食品辅助剂,指食品处理或加工过程中为了完成技术目的而使用的原料、食品或其成分,且在其使用过程中不可避免地造成最终产品的衍生物或其他非既定物质残留的物质。有的食品添加剂与食品辅助剂可能造成人的过敏反应。CAC Codex标准1-1985对食品中的食品添加剂与食品辅助剂的限量以及在食品上的标识作了严格规定。3)食品清洗剂与消毒剂,指食品生产、加工过程中为了保持良好的清洁卫生而百食品接触面使用的物质,该物质使用后可通过与食品的接触而残留于食品中。食品中残留的清洗剂与消毒剂能造成人的过敏反应与致畸作用。

2.3 无意或偶然加入的化学物质

化学物质在无意地加入时可能会成为食品的一部分。如某种海产品可以含有少量的法律允许的抗生素残留,直接接触食品的包装材料可是偶然化学物质的一种来源。大多数偶然的少量的化学物质对食品安全不会产生危害。偶然的化学物质也包括被禁止加入的意外的添加物,如毒素或杀虫剂等。
如农业使用的化学物质(杀虫剂、除草剂),若在食品中高浓度出现可能是剧毒的,长期如此可引起健康危险;清洁用药品(酸、腐蚀性物质)若在食品中以高浓度出现能引起化学烧伤;保护性化学物质(润滑油、油漆)可能是有毒的,不允许用于食品中。
无意或偶然加入的化学物质主要包括:1)农用化学物质(如杀虫剂、杀真菌剂、除草剂、肥料、抗生素、生长激素等);2)工业化学物质(如润滑油、清洁化合物、消毒剂、油漆等)。

3 物理的危害

物理的危害包括任何在食品中发现不正常潜在的有害外来物。当一个消费者误食了外来的材料或物体,可能引起窒息、伤害或其他不利于健康的问题。物理的危害是最常见的消费者投诉的问题,因为伤害立即发生或吃后不久发生,并且伤害的来源经常是容易确认的。
如食品中含有玻璃,被消费者食用可造成割破、流血,甚至需要手术发与或取出;若食品中含有金属碎片,可造成割伤、弄碎牙齿,并可能需要手术取出等。
食品中能引起物理危害的材料及来源有:1)玻璃(瓶子、罐、灯罩、温度计、仪表表盘等);2)金属(机器、大号铅弹、鸟枪子弹、电线、订书钉等),食品与金属的接触,特别是机器的切割和搅拌操作,以及使用中部件可能破裂或脱落的设备,如金属网眼皮带,都可使金属碎片进入产品。

控制危害的措施:1)金属检测器;2)查看易出现金属掉片的地方。
除以上危害外,还存在一些尚无定论的问题,例如,转基因食品是否对人体有害。总之,食品中的危害从来源上可分为自源性和外源性。自源性危害是原料本身所固有的危害,如原料自身的腐败、天然毒素及其在生长环境中受到污染等等;外源性危害是指在加工过程中引入食品中的危害,包括从原料采购、运输、加工直至贮存、销售过程中引入食品中的危害。
 
关键词: HACCP 预防 食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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