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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添加剂的使用现状,问题及监管对策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1-11-23  来源:食品伙伴网  作者:易志伟[1] 李子福  浏览次数:2187
核心提示:随着现代食品工业的快速发展,食品添加剂的种类和数量越来越多,应用领域也越来越广泛。在促进食品工业发展的同时,食品添加剂的广泛使用也带来了诸多问题,有些问题已经危害到食品安全本身,甚至严重威胁到消费者的身心健康。为此,大部分食品生产加工企业逐步将食品添加剂作为日常生产加工流程中的一个关键控制点来管理,相关方面也陆续出台一系列监管措施,严格规范食品添加剂的使用,切实维护食品安全。
易志伟[1] 李子福
(珠海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广东,珠海,519015)
摘要:随着现代食品工业的快速发展,食品添加剂的种类和数量越来越多,应用领域也越来越广泛。在促进食品工业发展的同时,食品添加剂的广泛使用也带来了诸多问题,有些问题已经危害到食品安全本身,甚至严重威胁到消费者的身心健康。为此,大部分食品生产加工企业逐步将食品添加剂作为日常生产加工流程中的一个关键控制点来管理,相关方面也陆续出台一系列监管措施,严格规范食品添加剂的使用,切实维护食品安全。
关键字:食品添加剂;食品安全;使用现状;问题分析;监管对策;
食品添加剂是为改良食品品性、储存时效以及加工工艺的需要而加入食品中的化学合成或者天然物质[1]。食品添加剂可按来源分类、功能分类、安全性评价分类等分成不同的种类。在国际上.食品添加剂按来源可分为三类:一类,是天然提取物;二类,利用发酵等方法制取的物质,它们有的虽是化学合成的但其结构和天然化合物结构相同;三类,纯化学合成物。
按照食品添加剂的功能进行分类:《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2760-2011按其功能不同将食品添加剂分为酸度调节剂、抗结剂、消泡剂、抗氧化剂等23大类[1]
按食品添加剂安全评价分:食品法典委员会(CAC)在食品添加剂联合专家委员会(JECFA)讨论的基础上,将其分为A、B、C三类,每类又分为两种,分类依据主要是根据ADI(每日允许摄入量)等毒理学研究资料来划分[2]。
1.食品添加剂的使用现状
食品添加剂的出现,从某种程度上来说是人类食品工业水平高速发展和人们需求日益提升的结果。由于食品添加剂能够改良食品品性,延长食品储存时间,改善食品的色泽、口感,可以产生较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因此在食品行业中得到越来越多的使用。
目前,我国经过有关部门批准公布使用的食品添加剂有23大类。随着食品工业的迅猛发展,食品添加剂的使用越来越多,应用范围也越来越广。但是近年来随着“增白剂”、“增塑剂”等事件的频频发生,大众对食品添加剂的认识和了解也逐渐深入,人们对食品添加剂的安全性问题也越来越关注,食品添加剂在实际应用中出现的问题也日益凸现。
2.1超剂量使用食品添加剂
在食品添加剂使用过程产生的诸多问题中,超剂量使用的现象最为突出。几乎在所有披露的食品添加剂违规使用的案例当中,都或多或少的存在食品添加剂超剂量添加的现象。这一方面是由于某些厂家缺乏食品安全意识,盲目追求食品添加剂对食品色泽、口感、外观以及保质期的改进效果,超剂量的使用食品添加剂。另一方面,有些厂家生产设备简陋,生产人员素质低下,缺乏准确的计量手段和负责任的生产态度,往往是没有经过计算物料配比,凭感觉添加食品添加剂。
2.2超范围使用食品添加剂
在国家标准中,每一种食品添加都有适用的范围,食品添加剂的使用不能超出适用的范围,不能将只允许在A食品中添加的食品添加剂添加到B食品当中去。如柠檬黄是一种仅限于冷冻食品、配制酒、糖果等食品的着色剂,但是在食品的实际加工生产当中,有些不法商家为了盲目追求食品的色泽、口感效果,擅自扩大使用范围,在其他食品中频繁添加。
2.3使用不合格的食品添加剂
不合格的食品添加剂主要是指,已经过产品有效期或是使用劣质原料生产的食品添加剂。有些食品生产企业出入对成本的考虑,在生产中往往采用过期或是劣质原料生产的食品添加剂,这样的添加剂一方面会影响其功效,并且往往因为其已过产品有效期而产生有毒有害的物质,影响食品的安全性。尤其严重的是,一些劣质食品添加剂不但成分不纯,更有可能含有重金属、化工原材料等有毒有害物质,严重损害消费者的身体健康。
2.4滥用复合食品添加剂
复合食品添加剂是指将两种以上的食品添加剂按照一定的配比和工艺流程具有特定功能的食品添加剂。在火锅、烧腊、调味酱等领域被大量使用,这一类食品添加剂生产配方和生产工艺往往被生产企业冠上“企业商业机密”而不愿公开。但是正是因为生产企业不能明确标示复合食品添加剂的含量配比和成分说明,使得该复合添加剂的使用者没有办法判定它的具体情况,给食品添加剂的监管带来很大的困难。
2.5商家隐瞒食品添加剂使用信息
一些食品添加剂使用企业为了躲避监管、虚假宣传、欺骗消费者,借口企业商业秘密,往往隐瞒食品添加剂的使用信息,不愿意公开产品中食品添加剂的类别和含量。其中最为严重的是提供火锅、自制饮料、自制调味品等服务的餐饮单位。还有一类情况就是企业在产品的标识上要么不注明产品是否含有添加剂,要么就笼统概括,不注明产品添加的食品添加剂的类别和含量,使得消费者在购买产品的时候无法获得关于产品食品添加剂的真实信息,不仅侵害了消费者的知情权,更危害到消费者的身心健康。
2.6重复、多环节使用食品添加剂
重复、多环节使用食品添加剂一般有两种情况,一种是在某一食品中问题剂了单一的添加剂后,又因其他功用加入了复合食品添加剂,而复合添加剂由于配方保密不便公开,可能会出现重复添加的情况。比如在一些月饼的生产过程中,面粉原料已经是添加了防腐剂,在月饼的馅料中也会添加防腐剂,更有可能的,在制作馅料的原料中,比如叉烧、酱料本身就已经含有防腐剂,这样一来,最终月饼的防腐剂含量可能就超标了。另一种是多个环节进行了添加,比如乳化剂,奶油当中有添加,面包当中也有添加,糖果当中又有添加,这样到最后,由这些产品组合成的糕点成品的乳化剂含量就有可能超标了。
2.7在食品中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
在食品中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是指将不能在食品中添加的化学助剂加入到食品当中,如三聚氰胺、吊白块、孔雀石绿、苏丹红等。这里面也有两种情形,一是有意识违法添加,如 2008年震惊国人的“三聚氰胺事件”,就是有意识在食品中违法添加非食品添加剂的典型案例。为了提高牛奶中蛋白检测指数,不法商贩们在牛奶中竞相添加三聚氰胺,危害食品安全,并最终导致中国乳业元气大伤,至今仍没有复原。另外一种是无意识间接添加,如年初的“塑化剂”事件,有一些情况就的食品包装里的塑化剂成分渗透到产品当中去。
3.监管对策
3.1 健全食品添加剂生产、销售、使用等方面的法律法规
2009年6月1日起实施的《食品安全法》第一次从法律的高度明确规定了国家对食品添加剂实施许可制度,取消了食品添加剂卫生许可证,将食品添加剂生产环节的监管职责交由国家质检总局。《食品安全法》规定,对申请食品添加剂生产许可证的条件、程序,按照国家有关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的规定执行。随后在2010年4月4日国家质检总局发布的第127号令《食品添加剂生产监督管理规定》对食品添加剂生产许可证的条件、程序的具体要求作了详细表述,且有关食品添加剂企业的质量义务和后续监督管理制度等都进一步明确和细化,但是对食品添加剂的销售和使用方面都没有详细表述。《食品安全法》和《食品添加剂生产监督管理规定》的实施对从源头上对食品添加剂加以管理具有重要的作用,但是,在当前食品生产经营中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已成为影响食品安全的突出问题的时候。严厉打击食品非法添加行为,进一步加强食品添加剂监管,切实维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也是显得尤其重要的。因此,对食品添加剂的销售和使用方面立法就显得迫在眉睫了。
3.2完善食品添加剂相关标准
食品添加剂的标准目前至少包括3个层面的内容,即国家标准、地方标准和企业标准,国家标准是指导性标准,地方标准和企业标准都应该至少符合国家标准的要求,我国现行的国家标准是《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2760-2011)。相关部门要从严审核、制定食品添加剂新品种国家标准,需要尽快制定并公布复配食品添加剂通用安全标准和食品添加剂标识标准。对于食品添加剂的准入标准可以参考美国FDA的做法,适当提高准用门槛。为了切实保证美国人的食品药品安全,FDA的详细政策超出中国人想象。比如,在食品添加剂方面,FDA不仅规定食品添加剂本身必须经过科学证明是安全的,甚至这些食品添加剂添加之后如果隐藏了食品某些属性,以至于隐藏了食品的品质好坏,都在禁止之列[3]。
3.3质检、工商、卫生等相关行政部门要切实严格履行各自监管职责
健全完善法律法规和标准就有了执法依据,质检、工商、卫生等相关行政部门要切实严格履行各自监管职责,强化对食品添加剂生产、销售和使用单位进行监管,督促企业依法、科学应用食品添加剂,并建立完善的内部管理制度和内部的自检机构。加大对食品添加剂应用情况的抽样检查力度,扩大笼罩面。特别是要加强作坊式的餐饮企业的监管力度,对非包装食品的经营者要进行技术培训指导,使其明确添加剂的适应领域、用法、用量。对违反相关食品添加剂法规的行为要依法惩处,及时披露发布相关信息,对典型案例要及时向社会公众公开,避免引起恐慌,保障公众的知情权。
3.3提高食品添加剂的检测技术水平
目前,我国对食品添加剂的监测技巧相对照较落后,监测的正确性和迅捷性需要进一步进步,还有相当一部分食品添加剂没有有效的检测手段。需要提高检测能力以适应食品添加剂的监测发展需要。
一方面需要政府加大对食品添加剂检测的资金投入,更新检测仪器,提升监管检测人员素质,完善检测手段,提高食品添加剂的检测水平;另一方面要多个部门共同建立兼顾协作的监测系统,整合食品安全监督检测资源。同时相关部门根据日常监测所反馈的信息以及食品添加剂的发展,进一步完善食品添加剂应用的标准和法规,规范食品添加剂的应用,进一步维护食品的安全性。
3.4加大食品添加剂的宣传力度
一方面要使得企业牢固树立“企业是质量安全的第一责任人”的意识,通过对生产、销售和使用食品添加剂的企业的监管培训,提高企业的企业对违法应用食品添加剂的危害性的认识,做到懂法、知法、守法。另一方面要通过各种方式向大众宣传食品添加剂知识,使得普通消费者有能力对商品中的食品添加剂进行比较分析,自觉抵制劣质食品的购买。在一定程度上反向促进食品添加剂的良性发展。
参考文献: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2011.北京:中国标准出版社,2011年.
[2] General standard for food additives, CODEXSTAN 192-1995 (Rev.6-2005) .
[3] U.S. Food and Drug Administration. Listing of food additive status.
 http:// www.fda.gov/food/food Ingredients Packaging/Food additives/Food additive Listings/ucm 091048.htm [2011-7-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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