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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洪兵:通过四个方面的现代化建设,有效保障进出口食品安全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6-09-19  来源:食品伙伴网  浏览次数:763
核心提示:核心提示:2016年9月19日,第十四届全国HACCP应用与认证研讨会暨“同线同标同质”工作推进会在北京会议中心召开,国家进出口食品安全局副局长王洪兵出席并致辞。
      食品伙伴网讯 2016年9月19日,第十四届全国HACCP应用与认证研讨会暨“同线同标同质”工作推进会在北京会议中心召开,国家进出口食品安全局副局长王洪兵出席并致辞。
王洪兵
  王洪兵在致辞中指出,国家质检总局作为进出口食品安全的主管部门,多年来一直致力于保障进出口食品安全积极推进进出口贸易健康快速发展。我国从2011年开始已经成为世界上最大的食品农产品进口国,作为中国进出口食品安全的主管部门,我们深感担子重、责任大,通过多年的不懈努力,国家质检总局在维护进出口食品安全方面,取得了显著的成效。多年来未发生重大食品进出口安全问题。从2011年-2015年的5年间,全国各口岸出处境检验检疫机构,总来自109个国家和地区的进口食品中检出不合格进口食品1.3万批,获值达1.5亿美元。几乎涉及所有种类的食品,对以上不合格的进口食品,我们均采取了销毁措施,未进入国内市场,有利的保障了国内消费者的健康和安全。
 
  在维护进出口食品质量安全方面,我们正面临着一系列新的挑战,进出口食品贸易量剧增,监管责任更大,供应链愈加国际化,监管环节更加复杂。全球食品安全问题频发,监管任务更加艰巨。跨境电商等新兴业态不断涌现,监管机制创新更加迫切。
 
  今年3月中国政府发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第13个明确纲要,我们提出在十三五时期基本实现进出口食品安全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总体目标,为实现这个总体目标,国家质检总局将通过四个方面的现代化建设,有效保障进出口食品安全。
 
  一是坚持法制思维,不断推进进出口食品安全法规体系现代化,按照预防为主,风险评估全程控制,国际公治的原则,做好进出口食品、法规体系顶层设计。制定完善的配套规章,形成法律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双边多边协定组成的进出口食品安全法规体系,使进出口食品生产加工消费和监管,做到有法可依,有章可循。
 
  二是坚持安全第一,不断推进进出口食品安全治理机制现代化。以全球食品供应链责任配置为主线,制定覆盖原料生产、产品加工、运输、进出口等各环节的全供应链治理措施,形成科学严谨、高效便利、协调统一、公开透明的进出口食品现代化治理制度体系。
 
  三是坚持风险管理,不断推进进出口食品安全治理能力现代化。建立全国各口岸一体化的互联网+进出口食品安全信息化监管平台。建成进出口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境外体系检查,基层监管等国际化专业队伍,建立健全进出口食品安全技术支撑体系,保障执法监管和服务的需求。
 
  四是坚持共治理念,不断推进进出口食品安全治理方式现代化。全面建立与欧盟、美国、日本等主要贸易国家和地区的食品安全合作机制,加强与国内其他食品安全监管部门的协调。形成各负其责,互通互联,共治共享的国际食品安全共治新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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