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输美企业应关注美食品安全配套法规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5-09-28  来源:中国国门时报  作者:崔平福|茆国青  浏览次数:111
核心提示:美国《食品安全现代化法》(FSMA)配套法规《食品现行良好操作规范和危害分析及基于风险的预防性控制》(简称“新法规”)已于9月11日正式实施生效。该法规是FSMA颁布后首个正式出台的配套法规,是FDA实施FSMA的7个核心法规之一,其对所有食品企业提出了实施预防性控制措施的要求,所有在美销售的食品,其生产、加工、包装及储藏企业都须满足良好操作规范(GMP)和危害分析及关键控制点(HACCP)的要求。

    美国《食品安全现代化法》(FSMA)配套法规《食品现行良好操作规范和危害分析及基于风险的预防性控制》(简称“新法规”)已于9月11日正式实施生效。该法规是FSMA颁布后首个正式出台的配套法规,是FDA实施FSMA的7个核心法规之一,其对所有食品企业提出了实施预防性控制措施的要求,所有在美销售的食品,其生产、加工、包装及储藏企业都须满足良好操作规范(GMP)和危害分析及关键控制点(HACCP)的要求。

    新法规对我国输美食品企业带来新的挑战:一是面临淘汰风险。按照新法规要求,向美国出口食品的企业必须制定和实施书面的HACCP计划;同时,FDA有权随时实施现场检查,达不到要求的将被淘汰出局。二是增加了运营成本。据测算,经营管理成本将平均增加20%以上,后期FSMA还将发布多项配套法规,对输美食品企业形成持续压力。

    江苏泰州检验检疫局在此提醒:有向美国出口业务或出口意愿的企业,应积极跟踪其法规进展,并提升自身食品安全管理能力,加强对外沟通交流,积极顺应美国食品新法规;同时,及时与检验检疫部门保持密切联系,避免因不了解信息或信息延误而造成经济损失。 (崔平福 茆国青)

    《中国国门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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