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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认监委发布关于征求食品农产品认证相关认证实施规则修订意见的通知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4-02-25  来源:国家认监委  浏览次数:755
核心提示:为进一步规范我国食品农产品认证活动,建立符合我国国情、与国际接轨的食品农产品认证法规标准体系,国家认监委注册部组织对《乳制品生产企业危害分析与关键控制点(HACCP)体系认证实施规则》、《有机产品认证实施规则》(国家认监委公告[2011]第34号)、《良好农业规范认证实施规则》进行了修订。
各有关单位,专家:
 
  为进一步规范我国食品农产品认证活动,建立符合我国国情、与国际接轨的食品农产品认证法规标准体系,国家认监委注册部组织对《乳制品生产企业危害分析与关键控制点(HACCP)体系认证实施规则》、《有机产品认证实施规则》(国家认监委公告[2011]第34号)、《良好农业规范认证实施规则》进行了修订,形成了《乳制品生产企业危害分析与关键控制点(HACCP)体系认证实施规则》(征求意见稿)、《有机产品认证实施规则》(征求意见稿)、《良好农业规范认证实施规则》(征求意见稿),请各单位组织研究,提出修改意见。
 
  修改意见请于2014年3月1日前通过电子邮件或传真发送到国家认监委注册部。
 
  联系人:肖诲 张剑
 
  联系电话:010-82260830 82262765
 
  传真:010-82260757
 
  电子邮件:organic@cnca.gov.cn;zhangjian@cnca.gov.cn
 
 
 
 
 
  国家认监委注册管理部
 
  2014年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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