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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工业盐假冒食用碘盐被判刑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5-12-17  浏览次数:46
  • 案例概要: 20136月,隆尧县公安局在隆尧镇南环集贸市场查处了一起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案,犯罪嫌疑人董某通过非法途径购进3吨工业盐,假冒海晶牌精制碘盐”320市斤,假冒海晶牌食盐”1000市斤,当食用盐出售。201310月,因犯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董某被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2000元。